发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发起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1)有3名以上符合条件的发起人;
(2)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,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》者或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》并已经通过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者;
(3)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;
(4)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;
(5)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;
2、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1)有两名以上符合设立事务所合伙人条件,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;
(2)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,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》者或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》并已经通过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者;
(3)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;
(4)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; (5)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|